同学和最好的于飞扬,如果写不出我要的感觉我宁愿不写!让他们永远在我的脑海中存在就好。 也许我的小说会让你似曾相识,那是因为那是我脑海中留下的喜欢的书的印记,我喜欢让那些美好出现在我的书里,也只有我觉得最美好的才配出现在秦同学和于飞扬的故事里。 秦同学和于飞扬的故事里会有甜蜜、会有挣扎、会有成长,但决对不会有狗血!我不会允许那些低级的内容发生在他们的身上。 这几天的写作过程让我思考很多,也明白了一些事情。只有做自己真正喜欢的,才会不畏辛苦,不怕艰难! 我投入了前所未有的热情,我甚至都有在死去时让家人把秦同学和于飞扬的小说烧给我的想法。太可笑了吧?明明不相信什么鬼神轮回。 他们已经在我的脑海中,随我永生……永灭……永远……...
穿书全家读心术炮灰逆袭团宠系统躺赢因为忘我的吃瓜精神,楚夭夭穿书了。穿成了大启国的公主。不错不错,有房有钱有身份,这泼天富贵总算也是轮到我了什么还没来得及嘚瑟,就要和母妃一起被打入冷宫母妃呀,你把人家当姐妹,人家憋着坏要害你呢。美人母妃上前就是一巴掌。太子哥哥生病了不怕,把我药箱拿出来!二哥呀,你的天赋没点在这,为何非要在不擅长的赛道钻牛角尖呢?从此二哥在工部如鱼得水。让我来看看,这就是那个不爱读书,不长智商,净长恋爱脑的男配三哥吧,当舔狗当的把国都作没了的那个,典型的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。三哥我要去读书,我要头悬梁锥刺股,我不要长恋爱脑!父皇啊,就是他,还有他,还有他他他,都是大奸臣哪。皇上知道了,抄家斩流放一条龙,安排后来,原本六年后亡国的大启,万国来朝!看着任务完成进度,楚夭夭现,她什么都没做呢,任务自己完成啦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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